救恩系列:救恩,称义及失丧(2007年)
救恩,称义,及失丧
救恩:
罗马书3: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每个人,不论行为怎样,在神眼里都是罪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而罪的工价就是死,这种死包括肉体的死与灵魂的死。灵魂的死与肉体的死不一样,它不是消亡,乃是受审判被扔进地狱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罗马书6: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主耶酥基督里乃是永生。”
神造人并不是预定我们受刑罚以至沉沦,相反神造我们是希望人类可以和他同享福乐,分享他的荣耀与爱,但由于撒旦的介入,人甘心被撒旦欺骗,而听从和跟随了撒旦,成了撒旦的奴仆,人与神因着这样悖逆的罪被隔开了,神的圣洁与公义,必定要审判罪,那么被罪附着的人怎么办呢?
神的智慧何等丰富!神的慈爱何等高深!他定了一个计划,就是在基督里的救恩,因着独生爱子的宝血,将罪人洗净,成为义人,成为圣洁,干净的人,这样,神所造的人又可以重新享有与神的美好关系了。如约翰福音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又如加拉太书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诅咒,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诅咒,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诅咒的”。
耶酥不仅为我们的罪死了,还为我们的称义,即与神和好,而复活了,他从死里复活,战胜了死亡的权势,凡信他的人,都胜过了死亡,在末日都要复活,如同救我们脱离死亡之奴役的基督一样复活,所以“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接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酥基督得永生。(罗5:21)。所以,“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因耶酥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5:17)。
有那个做父母的,在孩子求饼时,却给他石头呢?何况我们在天上的父呢!他要赐给我们眼睛未曾看到,耳朵未曾听到,心里未曾想到的。“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赐给我们吗?(罗8:32)。
称义:
那么人怎样得到这样的救恩呢?人怎样称义进而得救呢?
是靠自己的行为吗?断乎不是,如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又如加拉太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诅咒的。”
乃是因信称义!“你若口里认耶酥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马书10:9)。
那么“信”是什么呢?是思想上认可,还是心里接受?是不是只认可耶酥是救主却不让耶酥做主的人,也是真的“信”呢?
断乎不是,保罗说“你若口里认耶酥为主”你看,保罗说的是“认耶酥为主”,就是指那些真正悔改谦卑顺服让耶酥做他们生命之主的人,只有这些人才可以得救!
什么叫让耶酥做生命之主呢?怎样就让基督作了我们生命的主呢?
我们且看主怎么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呢?
“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8:3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7:21)。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
所以,谁是耶酥的真门徒呢,谁是让耶酥做主而得救的人呢?乃是遵行天父旨意,遵行耶酥教导的人!
马太福音22:37-38“耶酥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戒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有没有爱神,却找各样的理由不参加聚会来敬拜神,聆听神的道的呢?定然没有!
有没有爱别人,却恨恶别人,不去宽恕的呢?定然没有!
有没有爱耶酥,却不为耶酥作见证的呢?定然没有!
有没有遵守神的命令,却又贪恋世俗的呢?定然没有!
保罗所言极是:“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以5:5)。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6:7—8)。
对于那些顺着情欲而活的基督徒,在审判的那日,他们定然是对主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主却明明的对他们说:“我从来都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我们若过去顺着情欲而活,现在就当悔改,开始过圣洁的生活,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12:14)。
曾经得救的会失丧吗?
会的,确确实实会失丧!
主应许说:“我永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
的确,他永不会离弃我们,也不会撇下我们,可是如果我们离弃了他,那又当怎样呢?倘若我们离弃了他,追随了肉体的情欲,追随了世界,追随了撒旦,最后以至沉沦,我们岂可反过来强嘴说“你离弃了我,你撇下了我。”
当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而被赶出了伊甸园时,岂是神离弃了他们?很显然,是他们离弃了神,而随从了仇敌。
以色列人,不也是如此吗?神用大能的臂膀把他们从埃及为奴之地领出,做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要与外邦的假神行淫,结果神的愤怒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国破人亡,成为外邦的笑柄,岂是神离弃了他们,不是他们离弃了神吗?
神是位绅士,如果你心中厌恶了他做主,要侍奉别神,他能不带着忧伤的心离开吗?他若离开,岂是他撇下了你?还是他丢弃了你?断乎不是!乃是你离弃了他!你离弃了永生的神!
主又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走。”(约10:27-28)。
谁是永不灭亡的呢?主的羊!谁是主的羊呢?听他声音的!
主岂不是说过“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真是我的门徒了。”一个人若是曾经悔改接受主,后来又转回去侍奉自己的肉体和世界,又怎能是主的真门徒呢?又怎能是主的羊呢,又怎能不灭亡呢?彼后2:20节岂不是讲:“倘若他们因认识主耶酥基督,得意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希伯来书6:4-6“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了真道,就不能叫他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许多相信一次得救的人说:这段经文(希6:4-6)并不是指真信徒,但若他们不是曾经为真信徒,怎么能与圣灵有份(share in the Holy Spirit),若不是曾经悔改,又怎能说不能重新悔改了(repent again),若不是曾经接受过真道,又怎能离弃真道呢?
若是一次得救就可以永远得救,希伯来书3:14为什么说“我们若将起初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主又为什么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24:13)。如果曾经悔改相信就永远得救了,主又为什么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歌罗西1:23“只要你们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不至被引动失去(或离开)福音的盼望”,什么是福音的盼望呢?不是得救吗?怎样才不至失去呢?不是曾经信了(once in faith),而是在所信的道上恒心(continue in faith)! 可见信心是需要持守的,若不持守信心,救恩就可能会失去。
有人引用提后2:13“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来证明,即使我们失信了,也不至于失丧,因为神的信会把我们再扶起来。”
神当然是信实的,我们中也有好多人跌到了,又被神慈爱的手搀扶起来,可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周围有很多曾经很火热的服侍主的,后来陷入了骄傲和自我中,甚至有陷入异端中的,有些人至死都未能出来,神固然愿万人得救,可又有多少的心灵变的比石头还硬,一次又一次的消灭圣灵的感动,直到神的怜悯用完了,要知道,神是非常非常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的,我们若不是因着自由的选择而去爱神的,被勉强的爱对神来讲又有什么价值呢?
我们岂不是听见主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15:4),又说:“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6)。
再论信心与行为:
前面已经讲到,我们是因信称义,断不是靠着行为,如以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可是,我们当怎样理解雅各所说的呢,“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又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希4:11“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
路加13:24“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我们可以看到雅各书,希伯来书,路加福音这几节经文都十分强调人的行为与努力(在得救进天国的事情上),这怎么和因信称义,因着恩典得救取得一致呢?
神的话自然是没有矛盾的,原来神的恩典不是廉价的,而是非常昂贵的,这种恩典的昂贵表现在救恩只会临到那些真正悔改,愿意治死老我(Die in self),让耶酥做生命之主,并顺服圣灵努力过圣洁生活的人身上。
所以人的努力不在于靠着好行为在神面前自以为义,像法利赛人那样,或是在神面前炫耀,好象是说“神呀,你看,我做了这么多好事,我一定有资格进天国吧!”。
这等人是靠着骄傲来到神面前的,他所仰望的是自己,不是那永远慈爱配得称颂的神,如此之人,又怎能称义呢?
人的努力在于将自己放下,将骄傲的自我放下,顺服致死,因神命令他行善爱人如己,他就这样如此努力去行(圣灵也就加给了他去行的完全的力量),以证明他真的悔改了,真的把自己放下让耶酥做主了,等他做了这一切的好行为,他仍会对审判他的主说:“主啊,我是有罪的人,求你赦免我的罪,我所做的都是当做的,并没有一点可夸的,愿你怜悯我,用你丰富的恩典和救恩遮盖我的罪孽,涂抹我的过犯。”
这等人是因信称义,谦卑悔改以致得救的人。
还有一等人,连假冒伪善的法利赛人都不如,这等人心里想着“耶酥呀,你过来,我承认你为我死了,把你的救恩给我!”他这样思想好象觉得耶稣欠他什么似的,好象承认耶稣的救恩是在给耶稣面子,恩!这等人有祸了,因他觉得自己无需任何改变,只需藉着一个祷告或是一个头脑了的认可,就可以得救,还美其名曰“救恩是赚不来的,是白白给的。”这等人有大祸了,因他不愿意真正谦卑下来,放下自己肮脏的自我,顺从圣灵行神所吩咐的。
这等人忘了主说“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8)
这等人忘了主说“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
这等人也许曾经真正悔改,后来却又转入眼目的情欲与今生的骄傲里,成了世俗的朋友,却可悲可叹的与神为敌了。
这等人若不悔改,谦卑行在圣灵与神的旨意里,终必沉沦!
总述:
所以,我们知道,人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凡信的人必得救。但是这里的“信”是让耶稣做主的信,是谦卑悔改,顺服圣灵的信,是从始至终恒守的信!
如此的信,必引导我们穿过流泪谷,直到生命河!
亲爱的弟兄姐们,让我们在这美好的信上持守,为他打那美好的仗。欢欢喜喜等到主来接我们的哪天。
愿一切的荣耀,颂赞归给我们的父神并主耶酥基督!阿门,阿门!
07, 4, 3